地区经济处工作职责

  一、研究解决全省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提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合作。
   三、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参与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水资源平衡和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基础测绘计划、地震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四、负责全省天然气、煤层气开发项目的审批和上报。
   五、参与国土开发整治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
   六、承担国家气候办安排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省21世纪议程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地区经济处办事承诺

  一、采煤沉陷治理工作
   国有重点煤矿采煤沉陷治理有关工作,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材料齐备后:
   1、上报国家的文件在7个工作日完成。
   2、下达和转发相关文件在5个工作日完成。
   二、煤层气(天然气)项目核准
   对符合国家和省煤层气(天然气)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且能加快推进全省煤层气(天然气)广泛利用的项目,在各项材料齐备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核准。
   三、其它工作
   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