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审核处工作职责

   一、研究拟定全省工程设计审核的政策和规定。
   二、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担保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调整等审批事宜。
   三、参与工程标准定额和取费的编制、颁发及省级设计标准的审批、颁发。
   四、参与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的评选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所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设计审核处办事承诺

   一、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核、批准及核准
  初步设计文本内容完整、深度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有关附件齐全,并经专家审查,修改补充完善后,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处内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二、设计概算调整及设计变更的审核、批准
   1、设计变更文件内容、深度均符合国家规定,有关附件齐全,并经专家审核进一步优化设计后,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处内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2、调整设计概算文本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调概增加资金已落实,并经审计部门审计、专家审查后,符合审批要求的,处内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三、组织我委审批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有关专篇验收已经完毕,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现场验收符合验收要求后,处内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四、上报国家审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工作
   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要求,经初步审查后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处内1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五、上报国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要求后,处内1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六、其它工作
   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