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代赈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编制全省以工代赈建设中长期规划。
   二、负责开展以工代赈扶贫开发情况调查,研究提出进一步提高以工代赈扶贫开发效益的政策措施。
   三、负责编报全省以工代赈年度及专项建议计划,并根据国家发改委审核、下达的计划,负责转发或下达全省以工代赈资金计划和项目建设计划。
   四、负责审核全省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年度以工代赈项目计划方案和组织对各项目可研报告审核、批复。
   五、负责全省以工代赈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协同开展对全省以工代赈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情况的审计、稽察工作,协同开展对全省以工代赈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工作。
   七、负责组织对全省发改委系统从事以工代赈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以工代赈办公室办事承诺

   一、编报全省以工代赈建设规划工作
   于规划期前1年的11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及评审工作。并按委规划处的部署和要求,将规划稿提前3天上报规划处。
   二、编报全省以工代赈年度建议计划工作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部署和要求,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当年全省以工代赈建议计划的编报工作。
   三、转发或下达全省以工代赈年度计划工作
   自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以工代赈年度计划文件之日起,30日内将全省以工代赈年度计划下达到有关市。
   四、组织开展以工代赈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在转发或下达全省以工代赈年度计划之前,全面完成计划所列项目的可研报告审核、批复工作。
   五、其它工作
   按委对安排有关工作的要求,及时并力争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