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结构调整处工作职责
(省经济结构调整领导组办公室)

   一、研究提出全省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规划,拟订经济结构调整相关政策。
   二、指导、协调和动态监控结构调整。
   三、研究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
   四、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
   五、承担省经济结构调整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经济结构调整处办事承诺
(省经济结构调整领导组办公室)

   一、向国家发改委申报事项
   需向国家发改委申报的重大工业、服务业项目和材料工业项目,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申请报告,经我处审核后,向国家发改委上报。对需向国家申报的项目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不予办理的书面答复。
   二、核准及审批事项
   需要我委核准或审批的重大工业、服务业项目和材料工业项目,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申请报告,我处根据核准或审批的有关规定及办理程序,予以核准或审批。核准或审批的项目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不符合核准或审批条件的项目,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不予办理的书面答复。
   三、其它事项
   按有关规定办理。